| 误区之一: “精批细改”
一篇不足400字的小学生作文,教师的批注有十多处,写下的评语有175字。像这样对小学生作文进行“精批细改”的,已不是个别现象。受应试教育的惯性思维支配,不少学校领导和教师都认为对作文“精批细改”才是工作认真,结果“精批细改”成了评判教师是否有责任心的标志之一。其实,在积极实施新课程改革的今天,教师完全有理由对“精批细改”说不!一方面,“精批细改”人为地加重了教师的负担。据调查,语文教师批改学生作文所用时间、要占其作业批改时间的60%一80%,作文批改费时费力是不争的事实。更有个别学校领导还对批改作文做出了量的规定<如要有眉批、尾批,批语不少于多少字等等>,使教师苦不堪言。另一方面,如果教师的辛勤劳动能够换来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也值,实践却证明“精批细改”违背了教育规律,影响了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:其一,教师改得多,往往打击学生的积极性,影响学生对作文的兴趣,这也是学生害怕作文的原因之一;其二,教师改得多,时间长了,学生会错误地认为“反正老师会帮我改,我可以随便写”,往往造成学生的依懒性,减损了学生的责任心;其三,学生写作文,主体是学生自己,教师“精批细改”,剥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,由于学生处于被动位置,虽然教师花费了大量的心血,但收效不大。
《语文课程标准》强调要“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”、“要引导通过学生的自改和互改,取长补短,促进相互了解和合作,共同提高写作水平”。叶圣陶老先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:“学生作文教师改,跟教师命题学生做一样,学生都处于被动地位,能不能把古来的传统变一变,让学生处于主动地位?假如着重在培养学生自己改的能力,教师只给些引导和指点,该怎么改让学生去决定,学生不就处于主动地位了吗?养成能自己修改的能力,这是终身受用的。”如果教师先示范,将修改的方法教给学生,授之以渔,然后师生共同改,同等水平的学生共同改,小组集体改,同桌改……这样教师当主导,让学生放开手脚参与写作评价,学生才能主动探究,取长补短,不仅促使学生间相互学习,而且也培养了学生批改作文的能力,这比教师一厢情愿“精批细改”的效果要好得多。
误区之二:“格式化”
先看下面一个例子:
一名学生在以《我爱妈妈》为题的作文中有这样一句话:“妈妈,如果我是一只小鸟,那么您就是那只很爱我的母鸟!”老师将这句话重重地画上红线,在旁批注:“比喻不恰当,可改为‘妈妈,如果我是一只小鸟,那么您就是任我飞翔的天空!’”。
很多人都会认为这位教师的修改很好。值得推敲的是:“母鸟”的比喻有不妥吗?教师这样的修改学生会理解吗?这个例子反映了部分语文教师的一种心态:总想把学生的作文改得无懈可击,总是用同一“尺子”来评价不同的学生作文。教师按自己的意愿或者按同一标准来评价不同的学生作文,可以称之为“格式化”。这种“格式化”的做法也是一个误区。要知道,学生,特别是小学生,无论其观察事物的角度还是理解事物的方式,都与作为成人的教师大不相同,毕竟师生之间存在年龄、阅历等诸方面的差异。所以,一旦用我们成人的眼光去删改孩子们的习作,往往不能很好地传达他们原来要表达的思想,而是强加了成人的理解,时间长了,学生作文就会“少年老成”,毫无儿童的天真与独特的个性。甚至有的教师连怎样开头、怎样结尾、中间怎么写、只能写几段都有规定,学生不合老师的“格式”,就得改,往往把学生作文改得面目全非。长此以往,哪里还有抒写真情实感、突显个性的作文?学生不写空话、假话、套话才怪呢!叶圣陶老前辈早就给我们指出了一条金光大道一一“多就少改!”小学生的作文存在词不达意,用词不当、层次不清等现象是正常的,在这样的情况下,我们不能完全用我们成人的理解对学生作文进行体无完肤式的修改,只能多就少改,多就学生的思路,多让学生动脑动手去修改自己的习作。就正如对待一棵正在长大的小树苗,只能多扶一把,顺其自然,不能拔苗助长。
误区之三:重“结果”轻“过程”
积极的、全面的评价能够促进学生更加有效地进行写作训练。应该肯定现在的作文评价较以前有进步,如用等第代替分数、教师能够采用激励性的评语、作文评价也以鼓励表扬等积极评价为主。但是,在作文评价中,还有部分教师只关注学生作文的“结果”一一如是否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作文,抄写是否认真,合乎训练要求吗?;而对学生作文的“过程”不够重视一一如学生是否有写作的兴趣和良好的习惯,是否表达了真情实感,写作材料是否是自己搜集的,作文是抄袭的吗?修改过吗?……这种不重“过程”重“结果”的评价也是一个误区。《语文课程标准》指出要“重视对写作的过程与方法、情感与态度的评价”、“重视对写作材料准备过程的评价”、“要用积极的评价,引导和促使学生通过观察、调查、访谈、阅读、思考等多种途径,运用各种方法搜集生活中的材料”、“重视对作文修改的评价”。例如,同是写《难忘的一件事》,一位学生编造情节,虚构自己在大雨中帮助残疾人找到了家;另一位学生写因自己撒谎使父母误解邻居,造成邻里不和,自己后悔不已。教师在评价时,给前一学生的作文打了高分,对后一学生的评价却是“太平淡,没有积极意义。”如果我们能从两位学生写作活动中反映出来的态度、情感体验、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立体分析,既重“过程”也重“结果”,肯定会给两位学生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。否则评价是不全面的。
怎样使写作评价既重“结果”又重“过程”呢?《语文课程标准》中“提倡为学生建立写作档案”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。笔者在实践中发现,运用写作档案既能够方便教师评价学生的写作,因为“写作档案除了存留学生有代表性的课内外作文外,还应有关于学生写作态度、主要优缺点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的记录,以全面反映学生的写作实际愤况和发展过程”;又能够促进学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,比如写作档案可以收集学生自己的观察记录,可以收集老师和同学的评价、来自家长的信息,收集学生的自我反思和小结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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